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
议《关于终止海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大会议
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期间,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
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海
富通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
计人民币 1,117,151.44 元,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661,161.42
元,C 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55,990.02 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
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
划出。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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